各学院:
为提高我校各项奖助资金成功发放率,优化学生资助工作,切实做到精准资助,现需预留学生银行卡卡号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留对象
1.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(含校本部预科教育学院学生)。
2.新生由各学院在学生入校1个月内,按此通知精神和要求统计新生预留卡号交至我中心。
二、预留卡种
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(非信用卡)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预留卡号是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前提,卡号必须准确、无误、有效。今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,学校发放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金、服兵役教育资助金、物价补贴、临时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及社会资助等将不再统计卡号,直接由中心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比对,调取学生预留在我中心的卡号。如因银行卡号错误导致奖助资金发放失败的,由学生本人和各学院自行解决和负责。
2.各学院要提醒教育学生,在学校就读期间不得随意更改预留卡号, 务必妥善保管此张银行卡,如因丢失等特殊原因导致卡号更改的(建议学生将银行卡绑定手机银行,卡状态正常,不影响钱的进出),应第一时间到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处登记,并提交《贵州民族大学学生预留卡号更换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由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上报至我中心。